丙方申請成為商脈會員,屬商脈會之招商引薦型會員,亦即平台外部業務與推薦夥伴。三方就丙方加入商脈平台後,所享有之會員權益、引薦規則、動態積分制度、共創股東申請資格與義務事項訂立本契約。
商脈會員不是單純繳費會員,而是透過自身人脈、商圈資源、來賓邀約、一對一交流與商家引薦,協助商脈會拓展一般商家會員、商脈會員、品牌曝光會員、C 端會員與共創股東候選人。
商脈會員採「申請制 + 審核制 + 新手村輔導 + 3 個月觀察期 + 年度續約審核」。丙方必須完成下列流程:
審核評分表(100 分制,70 分以上通過):身份資料完整度 15 分、商譽與信用狀況 20 分、人脈與商家資源 20 分、配合度與制度理解 20 分、一席一業適合度 10 分、對外表達能力 10 分、推薦人或既有關係 5 分。
新手村輔導(2-4 週):商脈會將安排共創股東、幹部或資深商脈會員擔任輔導角色,協助新會員熟悉商脈會制度、例會流程、1 對 1 交流、引薦規則、積分制度、禁止事項與對外說明話術。
| 項目 | 金額 |
|---|---|
| 一次性建置費(內含入門版維運費) | NT$ 27,800/次 |
| 首年入會費 | NT$ 12,000/年 |
| 首年合計 | NT$ 39,800 |
| 第二年起會員續約年費 | NT$ 12,000/年 |
| 第二年起續約基本維護費 | NT$ 12,000/年 |
| 第二年起每年合計 | NT$ 24,000/年 |
動態積分僅限商脈會員適用。所有動態積分採待審核制,須經甲方確認資料真實、來源清楚、未重複報件、出席成立或成交付款完成後,方可正式入帳。
| 項目 | 動態積分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引薦一般商家會員入會 | 640 點 | 由甲方商脈會審核發放 |
| 引薦一般商家會員建置 | 改為現金獎金 6-8% | 由乙方金拉吉發放,詳見第四之一條 |
| 引薦商脈會員成交 | 640 點 | 由甲方商脈會審核發放 |
| 引薦商脈會員建置 | 改為現金獎金 6-8% | 由乙方金拉吉發放,詳見第四之一條 |
| 引薦品牌曝光會員成交 | 320 點 | 由甲方商脈會審核發放 |
| 引薦共創股東 | 6,400 點 | 由甲方商脈會審核發放(專案) |
| 引薦 C 端首次消費 | 40 點 | 由甲方商脈會審核發放 |
因丙方(商脈會員)為招商引薦型會員,乙方金拉吉針對正式商脈會員設有「首年建置成交獎金」現金獎勵機制。為避免重複獎勵,原「引薦一般商家會員建置 576 點」與「引薦商脈會員建置 445 點」動態積分取消,建置部分改以級距式現金獎金辦理:
| 累計有效成交數 | 建置獎金比例 | 一般商家 NT$ 36,000 | 商脈會員 NT$ 27,800 |
|---|---|---|---|
| 1–3 家 | 6% | NT$ 2,160 | NT$ 1,668 |
| 4–6 家 | 7% | NT$ 2,520 | NT$ 1,946 |
| 7 家以上 | 8% | NT$ 2,880 | NT$ 2,224 |
📌 發放與審核:
1. 獎金由乙方金拉吉直接發放給丙方(商脈會員),不經甲方商脈平台撥款。
2. 累計有效成交數以丙方會員資格連續不中斷期間計算;若會員資格中斷,重新申請後累計歸零。
3. 「有效成交」指經甲方審核確認引薦來源並由商家完成建置費繳付者;分期付款、退款、拒付或取消訂單者,依實際入帳金額計算。
4. 結算原則上以月為單位,乙方於次月 5 日前依甲方提供之有效成交清單計算獎金,於 14 個工作日內撥付予丙方。
5. 獎金屬商務推廣與成交協助獎勵,不屬會員費分潤、股權分潤、投資收益或保證收益;丙方應依稅法規定自行申報所得。
| 項目 | 點數 | 上限 |
|---|---|---|
| 帶來賓報到 | 50 點/位 | 每月上限 8 位 |
| 出席例會 | 50 點/次 | 依實際次數 |
| 1 對 1 交流 | 50 點/次 | 每月上限 4 次 |
| 培訓出席 | 50 點/次 | 依實際次數 |
| 提供有效商家名單 | 50 點/份 | 每月上限 8 份 |
不得重複申報:同一位來賓或同一家商家若已由其他商脈會員報備、已在名單庫、已成交或已開發中,不得重複計分。若多人申報同一名單,以最早完整報備且經甲方審核通過者為準。
丙方應履行以下基本功:① 出席例會 ② 完成一對一交流 ③ 參加培訓 ④ 帶來賓 ⑤ 引薦商家 ⑥ 數位成交回報。並接受 3 個月觀察期(至少達成 2 項任務)與年度續約審核。
若丙方違反前條規範,甲方得視情節採取:
乙方協助丙方完成商家數位成交力 7 大啟動標準(一頁式官網、產品/服務頁、LINE OA 基礎設定、金流連結、Google 商家檔案、FB 粉絲頁、SEO 基礎優化)。建置費內含入門版維運費;第二年起收取續約基本維護費 NT$ 12,000/年。
建置費不包含:獨立網域費、付費主機、付費 SSL、金流手續費、LINE 官方帳號付費方案、第三方平台費、廣告實際投放預算、攝影、影片、Logo 設計、商標申請、大型改版、API 串接、n8n 深度自動化、CRM、會員系統與訂閱制功能。上述外部成本由丙方自行負擔;如委由乙方代購、代管、代辦或協助設定,費用依實際成本另計或另行報價,或依本契約附件一「不包含費用與加購服務報價參考表」辦理。附件報價僅為一般估算,實際費用仍依第三方平台收費、丙方需求範圍、服務複雜度、工時與乙方正式報價單為準。
丙方每年取得靜態積分 4,000 點,屬平台權益點數,不等同現金,不得提領、轉讓、出售,不得折抵建置費、首年入會費、會員續約年費、續約基本維護費、共創參與金、金流手續費、廣告實際投放預算、第三方平台費、硬體費與印刷費。積分有效期 1 年,逾期歸零,單次服務折抵原則上不超過 20%-30%。
丙方完成新手村輔導並通過觀察期後,方具備商脈共創股東申請資格。是否核准成為共創股東,仍須經甲方審核、股東會/董事會或正式投資協議程序確認,不因本契約簽署即取得共創股東身分。共創股東之權利義務、股份比例、分紅方式與股份處置機制,依正式投資協議辦理。
商脈會員不是繳費後永久有效。每年續約時須接受年度續約審核,項目包含:是否無重大違規、是否有投訴紀錄(須已處理完成)、是否有基本參與紀錄、是否遵守商脈會對外說明話術、是否符合一席一業與會員制度、是否繳交會員續約年費 NT$ 12,000/年。續約通過後資格延續一年。
各項費用應依甲方指定方式繳納。款項實際入帳後始啟動建置、審核、新手村輔導與積分入帳。建置服務一經啟動,因已投入專案資源,原則上不予全額退款;會員入會費、續約年費、積分與已使用平台資源,原則上不予退款、折現或轉讓。
商脈會員首年費用為 NT$ 39,800,包含一次性建置費 NT$ 27,800(內含入門版維運費)及首年入會費 NT$ 12,000。丙方得採下列方式之一:
| 方案 | 付款時點 | 金額 |
|---|---|---|
| A 一次付清 | 簽約時一次支付 | NT$ 39,800 |
| B 訂金加尾款 | 簽約時支付訂金 | NT$ 20,000 |
| 完成初稿或進入驗收前支付尾款 | NT$ 19,800 |
方案 A:款項入帳後啟動建置、審核、新手村輔導與會員服務。
方案 B:訂金入帳後啟動專案;尾款全數入帳後,始進行正式上線、平台曝光、LINE 推播排程、靜態積分入帳與動態積分資格開通。
訂金屬專案啟動金,用於資料整理、專案管理、版型建置、LINE/Google/金流/SEO 基礎設定與技術排程。訂金支付後,甲方與乙方即開始投入專案管理、設計、設定、技術建置與第三方流程,因此建置服務一經啟動,訂金原則上不予全額退還。若因特殊原因終止,退款金額應扣除已完成工作、已發生之外部成本、第三方費用、行政處理費與不可回復成本後計算。
丙方應於初稿完成、驗收通知或正式上線前支付尾款。尾款未完成支付前,甲方與乙方得暫停正式上線、平台曝光、LINE 推播、金流正式導入、靜態積分入帳、動態積分資格開通、會員權益啟用與後續維運服務。
若丙方逾期未支付尾款超過 15 日,甲方與乙方得暫停專案;逾期超過 30 日仍未支付者,視為丙方暫停或終止專案,已完成之服務、已發生外部成本、第三方費用、行政處理費與不可回復成本不予退還。
若丙方需以信用卡分期、第三方分期或其他金流分期方式付款,分期手續費、金流手續費、銀行費用或第三方平台費,均由丙方自行負擔。分期付款雖得由金流機構分期收取,但甲方與乙方之服務啟動、上線、會員權益、靜態積分入帳與動態積分資格開通,仍以實際入帳條件與雙方約定為準。
獨立網域費、付費主機、付費 SSL、金流手續費、LINE 官方帳號付費方案、第三方平台費、廣告實際投放預算、攝影、影片、Logo 設計、商標申請、大型改版、API 串接、n8n 深度自動化、CRM、會員系統與訂閱制功能等外部成本,不包含於標準建置費內。上述費用由丙方自行負擔;如委由乙方代購、代管、代辦或協助設定,應另行報價或採實報實銷,且不計入本條訂金與尾款金額。詳見附件一。
本契約之一次性建置費、首年入會費、會員續約年費與續約基本維護費,原則上由甲方(商脈會/商脈平台)統一對丙方請款與收款。款項實際入帳後始啟動對應服務、審核、新手村輔導與積分入帳。
若丙方另行委託乙方提供標準方案以外之服務,乙方得另行報價,並可直接向丙方請款,或由甲方代收後依約結算。
第三方平台費、廣告實際投放預算、金流手續費、網域年費、主機費、付費 SSL、LINE OA 官方費用、外部 SaaS 費用等,均由丙方自行負擔;如需乙方代購、代管、代辦或協助設定,除實際成本外,乙方得另收代辦設定費或技術服務費。
三方因本契約取得之資料,僅得於契約履行範圍內使用。三方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,採取合理安全維護措施,不得擅自出售、外流或作為契約目的以外之使用。丙方提供他人資料時,應確保具合法基礎並已履行告知或取得同意。
甲方與乙方不保證引薦成功率、不保證引薦案件全部入帳、不保證 Google 排名、不保證廣告成效、不保證商家成交、不保證投資分紅與回本。實際成果依市場、會員配合度、第三方政策與不可抗力因素而定。
若丙方有逾期付款、提供不實資料、侵權、違法、虛報引薦、私下截單、冒名收款、詐欺、重大客訴或損害平台商譽之行為,甲方與乙方得暫停服務、扣除積分、終止會員資格或解除契約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。契約終止後,已使用平台資源與不可回復成本不予退還。
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契約所生之爭議,三方應先以誠信原則協商;協商不成時,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外,三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本契約如有修正、補充或變更,應以書面或電子文件確認;本契約一式三份,三方各執一份為憑;電子簽署具同等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