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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脈會員數位建置與引薦合作契約

商脈會 × 金拉吉 × 商脈會員(招商引薦型會員)|契約編號:CT-SM-________
⚠️ 本契約為草案版本,正式對外簽署前建議由律師完成最終審閱
甲方:商脈會/商脈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|統編:60664316|代表人:
乙方:金拉吉智能坊(Jilaky)|統編:|負責人:
丙方:姓名/公司名稱:
身份:個人/商家負責人/公司代表/業務代表|統編(如有):
聯絡電話/LINE/Email:
推薦人(如有):

第一條|契約目的與會員定位

丙方申請成為商脈會員,屬商脈會之招商引薦型會員,亦即平台外部業務與推薦夥伴。三方就丙方加入商脈平台後,所享有之會員權益、引薦規則、動態積分制度、共創股東申請資格與義務事項訂立本契約。

商脈會員不是單純繳費會員,而是透過自身人脈、商圈資源、來賓邀約、一對一交流與商家引薦,協助商脈會拓展一般商家會員、商脈會員、C 端會員與共創股東候選人。

🎁 商脈會員三大權益(一覽)
靜態積分:每年 4,000 點(首年入會費/續約年費對應),有效期 1 年(詳見第九條)
動態積分:依引薦、出席、培訓、來賓邀約等行為累積(詳見第四條)
首年建置成交獎金:引薦商家完成建置後,由乙方金拉吉支付 6.25% 現金獎金(統一 6.25%)(詳見第四之一條)

七大核心價值|商脈會員專屬權益說明

商脈會七大核心價值(先利他後成交、信任引薦、一席一業、數位成交、學習成長、承諾負責、表揚貢獻)屬商脈會員專屬權益說明與行為準則,作為丙方對外引薦、招商與成交之文化基礎。

一般商家會員與 C 端會員可參與平台活動與消費回饋,但不適用商脈會員專屬之完整引薦制度、動態積分、首年建置成交獎金與共創股東申請資格。完整七大核心價值內容詳見 /membership-points 第○章「商脈會員專屬權益」

商脈會員升級共創股東|資格條件

丙方(商脈會員)得依本制度申請升級為商脈共創股東,但須同時符合下列雙重條件:

資格 01:須具備並持續維持商脈會員有效身分
資格 02:累計 6 件有效推薦建置案(可跨年度累計、自首件認列之日起兩年內達成),且該 6 件有效推薦建置案皆須完成:① 加入會員、② 繳交應繳費用、③ 完成金拉吉「7 大啟動標準」建置、④ 經商脈平台審核確認為有效案件。

⚠️ 排除條件:未完成建置、未完成付款、取消、退款、重複報件、虛假名單、私下截單、違反平台規則或未通過審核者,不列入 6 位推薦資格計算。
📌 完整共創股東資格、權益、義務與股份處理機制,詳見 共創股東協議

第二條|申請、審核與新手村輔導

商脈會員採「申請制 + 審核制 + 新手村輔導 + 3 個月觀察期 + 年度續約審核」。丙方必須完成下列流程:

  1. 填寫商脈會員申請表
  2. 商脈會進行資料初審
  3. 身份與業別確認
  4. 審核面談或線上說明
  5. 審核結果通知
  6. 繳交首年入會費 NT$ 12,000/年
  7. 進入新手村輔導與 3 個月觀察期
  8. 完成新手村輔導並經商脈會確認後,正式開通動態積分資格

審核評分表(100 分制,70 分以上通過):身份資料完整度 15 分、商譽與信用狀況 20 分、人脈與商家資源 20 分、配合度與制度理解 20 分、一席一業適合度 10 分、對外表達能力 10 分、推薦人或既有關係 5 分。

新手村輔導(2-4 週):商脈會將安排共創股東、幹部或資深商脈會員擔任輔導角色,協助新會員熟悉商脈會制度、例會流程、1 對 1 交流、引薦規則、積分制度、禁止事項與對外說明話術。

第三條|費用

項目金額
一次性建置費(內含入門版維運費)NT$ 27,800/次
首年入會費NT$ 12,000/年
首年合計NT$ 39,800
第二年起會員續約年費NT$ 12,000/年
第二年起續約基本維護費NT$ 12,000/年
第二年起每年合計NT$ 24,000/年
📌 商脈會員積分說明:商脈會員之首年入會費或第二年起會員續約年費,每年對應靜態積分 4,000 點。商脈會員另具動態積分資格、引薦積分資格與商脈共創股東申請資格,但須通過申請制、審核制、新手村輔導、3 個月觀察期與年度續約審核(詳見第二條)。

第四條|動態積分制度

動態積分僅限商脈會員適用。所有動態積分採待審核制,須經甲方確認資料真實、來源清楚、未重複報件、出席成立或成交付款完成後,方可正式入帳。

📍 本條採 v4.1 七件微調版(2026/05/21 生效)|年度發放上限 8,000 點/使用上限 6,000 點。與網站 /shangmai-member首頁 完全一致。
📜 v3 沿革版(480/250/40/20 等)已歸檔,詳見 /changelog.html v4.1

A. 動態積分發放細目(v4.1 七件微調版)

來源單次點數年度上限合計
引薦商脈會員(含一般商家會員)成交500 點7 件3,500 點
帶來賓100 點13 位1,300 點
引薦 C 端會員完成10 點100 位1,000 點
一對一交流50 點20 次1,000 點
例會出席50 點12 次600 點
培訓參與50 點12 次600 點
🎯 動態積分年度發放上限8,000 點
💡 動態積分年度發放上限為 8,000 點;惟每年實際可使用、折抵或兌換之積分上限為 6,000 點。未使用或超過年度可使用上限之積分,仍可作為會員活躍紀錄、年度排行、續約審核與商脈會員成長指數(SMGI)參考,不等同現金或保證可折抵權益。
📌 引薦成交 500 點兩階段拆分機制:
階段 1(入會繳費):被引薦對象完成首年入會費繳付 → 引薦人入帳 250 點
階段 2(驗收完成):通過金拉吉「7 大啟動標準」驗收且 90 日內無爭議、無退費 → 引薦人入帳 250 點
・合計 500 點/件;若階段 2 未達成,僅入帳階段 1 之 250 點。風險共擔、利益對齊。

第四之一條|首年建置成交獎金(由乙方金拉吉發放)

因丙方(商脈會員)為招商引薦型會員,乙方金拉吉針對正式商脈會員設有「首年建置成交獎金」現金獎勵機制。引薦商家建置之獎勵改以現金獎金(統一 6.25%)辦理,動態積分則保留入會(500 點/件兩階段拆分)與活動參與部分:

引薦對象建置獎金比例一般商家 NT$ 36,000商脈會員 NT$ 27,800
所有引薦案件(統一比例,無需累計)6.25%NT$ 2,250NT$ 1,738

📌 發放與審核:
1. 獎金由乙方金拉吉直接發放給丙方(商脈會員),不經甲方商脈平台撥款。
2. 獎金比例採統一 6.25%計算,不依累計家數調整;丙方須維持商脈會員資格期間有效引薦。
3. 「有效成交」指經甲方審核確認引薦來源並由商家完成建置費繳付者;分期付款、退款、拒付或取消訂單者,依實際入帳金額計算。
4. 結算原則上以月為單位,乙方於次月 5 日前依甲方提供之有效成交清單計算獎金,於 14 日內撥付予丙方。
5. 獎金屬商務推廣與成交協助獎勵不屬會員費分潤、股權分潤、投資收益或保證收益;丙方應依稅法規定自行申報所得。

B. 共創股東升等門檻(v4.1 雙重門檻)

💎 共創股東升等資格:
資格 01:須具備並持續維持商脈會員有效身分。
資格 02:累計 6 件有效推薦建置案(可跨年度累計、自首件認列之日起兩年內達成)。
・「有效推薦建置案」須符合:① 商家完成入會費繳付 ② 通過金拉吉「7 大啟動標準」驗收 ③ 自驗收日起連續 90 日無爭議、無退費 ④ 引薦來源經商脈會書面確認。
・詳細條件見 成長制度第二條第 2.3 項共創股東協議

不得重複申報:同一位來賓或同一家商家若已由其他商脈會員報備、已在名單庫、已成交或已開發中,不得重複計分。若多人申報同一名單,以最早完整報備且經甲方審核通過者為準。

第五條|商脈會員六大基本功與責任

丙方應履行以下基本功:① 出席例會 ② 完成一對一交流 ③ 參加培訓 ④ 帶來賓 ⑤ 引薦商家 ⑥ 數位成交回報。並接受 3 個月觀察期(至少達成 2 項任務)與年度續約審核。

第六條|禁止事項(10 項)

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:
  1. 不得保證成交
  2. 不得保證分紅
  3. 不得保證回本
  4. 不得冒用商脈會名義收款
  5. 不得私下截單(繞過商脈會與金拉吉私接案件)
  6. 不得虛報引薦(假名單、假來賓、重複報件)
  7. 不得惡意攻擊其他會員
  8. 不得誇大股權利益
  9. 不得洩漏內部資料(分潤、股東、客戶與會員資料)
  10. 不得未經授權對外代表商脈會簽約、報價或承諾合作條件
不得使用來源不明、未經同意或違法取得之名單進行申報或引薦。

第七條|違規處理

若丙方違反前條規範,甲方得視情節採取:

  1. 輕微違規 → 口頭提醒
  2. 再次違規 → 書面警告
  3. 影響會員或商家信任 → 暫停引薦積分資格
  4. 虛報引薦或私下截單 → 扣除積分、取消引薦資格
  5. 冒名收款、詐欺或重大糾紛 → 取消商脈會員資格
  6. 造成重大商譽損害 → 取消資格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

第八條|建置服務與 7 大啟動標準

乙方協助丙方完成商家數位成交力 7 大啟動標準(一頁式官網、產品/服務頁、LINE OA 基礎設定、金流連結、Google 商家檔案、FB 粉絲頁、SEO 基礎優化)。建置費內含入門版維運費;第二年起收取續約基本維護費 NT$ 12,000/年。

建置費不包含:獨立網域費、付費主機、付費 SSL、金流手續費、LINE 官方帳號付費方案、第三方平台費、廣告實際投放預算、攝影、影片、Logo 設計、商標申請、大型改版、API 串接、n8n 深度自動化、CRM、會員系統與訂閱制功能。上述外部成本由丙方自行負擔;如委由乙方代購、代管、代辦或協助設定,費用依實際成本另計或另行報價,或依本契約附件一「不包含費用與加購服務報價參考表」辦理。附件報價僅為一般估算,實際費用仍依第三方平台收費、丙方需求範圍、服務複雜度、工時與乙方正式報價單為準。

第九條|靜態積分

丙方每年取得靜態積分 4,000 點,屬平台權益點數,不等同現金,不得提領、轉讓、出售,不得折抵建置費、首年入會費、會員續約年費、續約基本維護費、共創參與金、金流手續費、廣告實際投放預算、第三方平台費、硬體費與印刷費。積分有效期 1 年,逾期歸零,單次服務折抵原則上不超過 20%-30%。

第十條|共創股東申請資格

丙方完成新手村輔導並通過觀察期後,方具備商脈共創股東申請資格。是否核准成為共創股東,仍須經甲方審核、股東會/董事會或正式投資協議程序確認,不因本契約簽署即取得共創股東身分。共創股東之權利義務、股份比例、分紅方式與股份處置機制,依正式投資協議辦理。

第十一條|年度續約審核

商脈會員不是繳費後永久有效。每年續約時須接受年度續約審核,項目包含:是否無重大違規、是否有投訴紀錄(須已處理完成)、是否有基本參與紀錄、是否遵守商脈會對外說明話術、是否符合一席一業與會員制度、是否繳交會員續約年費 NT$ 12,000/年。續約通過後資格延續一年。

第十二條|付款與退款(v4.1 原價認列版)

12.1 退費邏輯:本平台之建置費與維運費屬優惠導入方案,並非各項服務之單獨市場原價(市場原價詳見「7 大啟動標準對照表」,合計 NT$ 160,000)。

12.2 建置費認列:若已開始帳號建立、LINE 綁定、網站建置、SEO 設定、Google 商家設定、廣告素材製作、系統設定或其他服務執行,依實際已執行項目、工時、第三方服務、系統設定與作業成本,按各項服務市場原價認列結算;已執行或已完成部分不予退還。

12.3 維運費認列:若已開始主機維護、系統更新、LINE 維運、SEO 基礎維護、技術支援、資料備份、安全檢查或平台營運支援,依實際已執行項目、服務期間、工時、第三方服務、系統維護與作業成本,按各項服務市場原價認列結算;已執行或已完成部分不予退還。

12.4 差額聲明:若已執行項目之市場原價總額高於已支付費用,平台基於商業誠信,不就差額另行追繳;丙方亦不得就該差額另行主張退款、折抵或其他權益。

12.5 會員費:會員費為平台會員身分與會員權益之服務對價。若丙方已完成入會審核、會員資格建立、新手村輔導、平台資源啟用或會員權益提供,原則上不予退還;特殊個案由平台依實際服務進度與雙方確認紀錄協調處理。

12.6 靜態積分:若積分已發放,平台得等值扣回、作廢或於退費結算中扣除。

12.7 第三方服務費:已實際發生或已支付予第三方之費用,不予退還。

12.8 尚未開始建置者:丙方於款項全額入帳之次日起 7 日內,且平台尚未開始任何建置作業前,得以書面申請取消;平台得扣除已發生之行政、金流、第三方服務與相關作業成本後辦理退費。

12.9 退費申請方式:須以書面提出(含 LINE 訊息、Email 或雙方可留存之書面紀錄),並以平台與丙方雙方確認紀錄為準;結算於確認終止次月之 15 日內完成。

12.10 降級處理:降級為一般商家會員者,不適用本退費機制;原會員權益依對應會員身分繼續有效。

第十二條之零|退款補充說明

各項費用應依甲方指定方式繳納。款項實際入帳後始啟動建置、審核、新手村輔導與積分入帳。會員入會費、續約年費、積分與已使用平台資源,原則上不予退款、折現或轉讓。

第十二條之一|收款、訂金與尾款條件

一、付款方式(v4.1 分流入帳版)

商脈會員首年費用為 NT$ 39,800,包含一次性建置費 NT$ 27,800(內含入門版維運費)及首年入會費 NT$ 12,000。會員費與建置費為不同性質之對價、由不同主體開立收據/發票,不得相互抵銷。丙方得採下列方式之一:

方案付款時點平台方(會員費)建置方(建置費)合計
A 一次付清
(分流入帳)
簽約時一次匯款,分列兩個收款帳戶NT$ 12,000NT$ 27,800NT$ 39,800
B 訂金加尾款
(分流入帳)
簽約時支付訂金NT$ 12,000
(全額)
NT$ 13,900
(50%)
NT$ 25,900
完成初稿或進入驗收前支付尾款NT$ 13,900
(50%)
NT$ 13,900
📌 收款主體說明:
會員費(NT$ 12,000)→ 商脈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甲方),統一開立發票或收據
建置費(NT$ 27,800)→ 金拉吉智能坊(乙方),統一開立發票或收據
・兩主體各自開立發票/收據;會員費與建置費為不同性質之對價,不得相互抵銷。

方案 A:兩筆款項入帳後啟動建置、審核、新手村輔導與會員服務。
方案 B:訂金(會員費全額+建置費 50%)入帳後啟動專案;尾款(建置費 50%)入帳後,始進行正式上線、平台曝光、LINE 推播排程、靜態積分入帳與動態積分資格開通

二、訂金性質

訂金屬專案啟動金,用於資料整理、專案管理、版型建置、LINE/Google/金流/SEO 基礎設定與技術排程。訂金支付後,甲方與乙方即開始投入專案管理、設計、設定、技術建置與第三方流程,因此建置服務一經啟動,訂金原則上不予全額退還。若因特殊原因終止,退款金額應扣除已完成工作、已發生之外部成本、第三方費用、行政處理費與不可回復成本後計算。

三、尾款支付與上線條件

丙方應於初稿完成、驗收通知或正式上線前支付尾款。尾款未完成支付前,甲方與乙方得暫停正式上線、平台曝光、LINE 推播、金流正式導入、靜態積分入帳、動態積分資格開通、會員權益啟用與後續維運服務

若丙方逾期未支付尾款超過 15 日,甲方與乙方得暫停專案;逾期超過 30 日仍未支付者,視為丙方暫停或終止專案,已完成之服務、已發生外部成本、第三方費用、行政處理費與不可回復成本不予退還。

四、分期付款

若丙方需以信用卡分期、第三方分期或其他金流分期方式付款,分期手續費、金流手續費、銀行費用或第三方平台費,均由丙方自行負擔。分期付款雖得由金流機構分期收取,但甲方與乙方之服務啟動、上線、會員權益、靜態積分入帳與動態積分資格開通,仍以實際入帳條件與雙方約定為準。

五、外部成本

獨立網域費、付費主機、付費 SSL、金流手續費、LINE 官方帳號付費方案、第三方平台費、廣告實際投放預算、攝影、影片、Logo 設計、商標申請、大型改版、API 串接、n8n 深度自動化、CRM、會員系統與訂閱制功能等外部成本,不包含於標準建置費內。上述費用由丙方自行負擔;如委由乙方代購、代管、代辦或協助設定,應另行報價或採實報實銷,且不計入本條訂金與尾款金額。詳見附件一。

第十二條之二|收款方

本契約之一次性建置費、首年入會費、會員續約年費與續約基本維護費,原則上由甲方(商脈會/商脈平台)統一對丙方請款與收款。款項實際入帳後始啟動對應服務、審核、新手村輔導與積分入帳。

若丙方另行委託乙方提供標準方案以外之服務,乙方得另行報價,並可直接向丙方請款,或由甲方代收後依約結算

第三方平台費、廣告實際投放預算、金流手續費、網域年費、主機費、付費 SSL、LINE OA 官方費用、外部 SaaS 費用等,均由丙方自行負擔;如需乙方代購、代管、代辦或協助設定,除實際成本外,乙方得另收代辦設定費或技術服務費

第十三條|資料、個資與保密

三方因本契約取得之資料,僅得於契約履行範圍內使用。三方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,採取合理安全維護措施,不得擅自出售、外流或作為契約目的以外之使用。丙方提供他人資料時,應確保具合法基礎並已履行告知或取得同意。

第十四條|免責聲明

甲方與乙方不保證引薦成功率、不保證引薦案件全部入帳、不保證 Google 排名、不保證廣告成效、不保證商家成交、不保證投資分紅與回本。實際成果依市場、會員配合度、第三方政策與不可抗力因素而定。

第十五條|契約終止

若丙方有逾期付款、提供不實資料、侵權、違法、虛報引薦、私下截單、冒名收款、詐欺、重大客訴或損害平台商譽之行為,甲方與乙方得暫停服務、扣除積分、終止會員資格或解除契約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。契約終止後,已使用平台資源與不可回復成本不予退還。

第十六條|一般商家會員升級為商脈會員之條款(v4.1 新增)

16.1 升級資格:一般商家會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,始得申請升級為商脈會員:

  1. 入會滿 3 個月(保護期屆滿);
  2. 完成「7 大啟動標準」之全項驗收;
  3. 通過商脈會員入會審核(含三推薦人制度或審核委員會評議);
  4. 簽署《商脈會員權利義務承諾書》。

16.2 升級費用之處理(不補不退原則):由一般商家會員升級為商脈會員時,採「不補不退」原則:

  1. 入會費 NT$ 12,000:同額,不重複收取;
  2. 建置費差額:一般商家會員建置費 NT$ 36,000 已繳,與商脈會員建置費 NT$ 27,800 之差額 NT$ 8,200 不予退還,亦不轉為福利包或積分

16.3 差額之對價依據:前項差額 NT$ 8,200 不予退還,作為升級為商脈會員後所享下列三項配套之對價:

  1. 入會審核權;
  2. 維持會員資格之考核義務;
  3. 引薦低標機制之優惠(成交獎金請領權、動態積分發放權)。

16.4 升級不可逆性:升級後不得單方面要求降回;若依《降級條款》(成長制度第八條)考核未達標而降級,亦不退還任何已繳費用

16.5 升級後年度起算:升級當月之次月 1 日起,重新計算商脈會員年度(含動態積分週期、考核週期);原一般商家會員身分之剩餘年資不予延展。

第十七條|準據法與管轄

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契約所生之爭議,三方應先以誠信原則協商;協商不成時,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外,三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第十八條|其他

本契約如有修正、補充或變更,應以書面或電子文件確認;本契約一式三份,三方各執一份為憑;電子簽署具同等效力。

甲方|商脈會
代表人簽章:
日期:
乙方|金拉吉
負責人簽章:
日期:
丙方|商脈會員
簽章:
日期:
📌 草案版本:v1.0|2026-05-13|正式對外簽署前,建議由律師完成最終審閱。